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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業新聞

分6年編列 2400億無人機條例三讀通過【轉載自聯合新聞網】

2026-08-28 00:00

記者李人岳、黃婉婷、唐筱恬、賴昭穎/台北報導

立法院昨天趕在本會期結束前上演表決大戰,三讀通過「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條例」。「無人機條例」明定所需經費以年度預算編列,以六年為期,每年編列四百億元,總額二四○○億元為原則,必要時可增編;條文也明定涉及軍用採購由國防部主管,並具體納入政院版要求的濱海監偵型無人機等三款無人載具。

藍營:法案釋出善意

一點二五兆元軍購特別預算遭立院刪減後,政院隨即提出二一○○億元無人機採購特別條例;但藍白堅持應以年度預算編列,並與無人機產業發展一併規畫。行政院、藍白黨團及個別立委共提出十三版無人機條例草案,歷經委員會初審及多次朝野協商均無共識,立法院會昨上演表決大戰,照國民黨版修正動議通過,但預算總額高於行政院版的二一○○億元;最終版本也納入民眾黨主張的「國家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戰略特別委員會」。藍營人士表示,三讀法案算是對民進黨和民眾黨均釋出善意。

條例中明定,主管機關每四年應提出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綱領,每兩年檢討修正;同時經濟部應會同國防部於每年三月底前,向行政院及立法院提出前一年度無人載具國防科技發展執行報告。條文並納入「鉅額採購條款」,單一無人載具採購金額超過一億元者,主管機關應於決標後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。

根據三讀條文,條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,涉及國防軍用採購事項,由國防部主管;牽涉國防採購、研發補助、關鍵技術進口、資安審查及測試場域畫設等事項,由相關主管機關共同辦理。

三讀條文明定國防部應優先採購、整合國產載具,並依作戰需求及科技發展,採購攻擊型及監偵型無人載具,包括行政院核定之濱海監偵型無人機、濱海攻擊型無人機及小型自殺無人艇等三項裝備。

至於條文明定的無人載具特別委員會,規定每半年至少開會一次,審議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綱領及重大政策事項,委員十五至十九人,由行政院副院長兼任主委,委員包括相關機關首長及黨團推薦學者專家。

國民黨版原定要設國產化逐年比例目標、無人載具生產基地區域化等條文,在最後版本中也讓步取消,未對無人機產業目標限。國民黨強調,條例兼顧「國防安全」與「經濟繁榮」的務實主張,但要落實監督,不能空白授權。

政院稱遺憾 速編預算

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指出,三讀版本未完全反映當前國防建軍急切必要,高度遺憾,但國家安全沒有等待本錢,政府將窮盡一切努力,盡速編列所需預算。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說,政院版無人機條例,希望加速採購軍方迫切需要的三種無人機,建立無人機產業量能,很可惜,在國會通過的版本沒有充分考慮國防需求。

國防部昨表示遺憾,但國防部將依行政院指導,盡速編列無人戰力組建所需預算。

更新日期:113-06-30 /  回上一頁